摘要:GB 22207-2008标准2008年07月30日发布2009年03月01日实施,此标准规定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安全要求以及安全性能的检验判定方法。此标准包含的安全要求是针对空压机的所有主要危险(机器内部因材质问题造成的断裂危险 除外)。此标准适用于功率不小于0.25kW、排气压力为0.035MPa-45MPa的空压机。此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空压机:a)用于呼吸、潜水、外科手术等特殊供气的空压机;b)用于空气制动系统的空压机;c)用于气体输送系统的空压机;d)工艺流程及空分设备用空压机。国家标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分类: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更新:2025-01-14最后编辑
名称:GB 22207-2008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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