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11/T 033-2023

摘要:DB1311/T 033-2023标准2023年09月28日发布2023年09月28日实施,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总体要求、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审核内容、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对衡水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进行规范。中文标题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

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更新:2025-01-17最后编辑

DB1311/T 033-2023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

名称:DB1311/T 033-2023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

本文来自AI建筑网整理分享,转载链接:https://www.aijianzhu.com/page/226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