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63-2022

摘要:HJ 1263-2022标准2022年07月14日发布2023年01月15日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大流量或中流量采样器进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同时适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当使用大流量采样器和万分之一天平,采样体积为 1512 m3 时,方法检出限为 7 μg/m3。当使用中流量采样器和十万分之一天平,采样体积为 144 m3 时,方法检出限为 7 μg/m3。中文标题为《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更新:2025-01-17最后编辑

HJ 1263-202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名称:HJ 1263-202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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