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391-2023

摘要:DB4403/T 391-2023标准2023年12月02日发布2024年01月01日实施,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实施项目的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深汕特别合作区可参照执行。中文标题为《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导则》

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更新:2025-01-17最后编辑

DB4403/T 391-2023 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导则

名称:DB4403/T 391-2023 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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