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024.1-2019

摘要:GB/T 11024.1-2019标准2019年03月25日发布2019年10月01日实施,GB/T 11024的本部分规定了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的性能、试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本部分适用于在标称电压1000V以上、频率15Hz~60Hz的交流电力系统中,专门用来提供无功功率、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本部分还适用于拟在电力滤波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交流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要求和试验在附录B中给出。有内部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对内部熔丝的要求在GB/T 11024.4-2019中给出。有外部熔断器保护的电容器的要求以及对外部熔断器的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本部分不适用于自愈式金属化电介质电容器。本部分也不包括下列电容器:--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力电容器[参见GB/T 3984(所有部分)];--电力系统用申联电容器[参见GB/T 6115(所有部分)];--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参见GB/T 3667(所有部分)];--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参见GB/T19749(所有部分)];--标称电压1000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参见GB/T 12747(所有部分)和GB/T 17886(所有部分)];--荧光灯和放电灯用小型交流电容器(参见GB/T18489和GB/T18504);--电力电子电容器(参见GB/T 17702);--微波炉用电容器(参见GB/T 18939.1);--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拟在叠加有交流电压的直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均符合相应的标准。本部分的目的如下:a)阐述关于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的性能、定额及电容器单元试验的统一规则;b)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c)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国家标准《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由TC45(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分类:电子学

更新:2025-01-16最后编辑

GB/T 11024.1-2019 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

名称:GB/T 11024.1-2019 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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