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338.6-2018

摘要:GB/T 24338.6-2018标准2018年06月07日发布2019年01月01日实施,GB/T24338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交通地面供电电子和电气设备与系统,包括设备的供电电源,设备自身的保护控制电路,以及变电站、自耦变压器、吸流变压器、变电站开关柜和本地电气开关等轨旁设备的电磁发射与抗扰度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工作电压为牵引供电电压的滤波器(如用于谐波抑制或功率因数补偿的滤波器)。通常滤波器需要独立的外壳和接入规定。如果有电磁发射限值要求,将在电子设备标准中规定。此标准的限值也不适用于旨在产生有意发射的通信信号。本部分考虑的频率范围为0GHz-400GHz,没有要求的频段不需要进行测试。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地面供电用电气电子设备和系统,包括:——变电站内对轨道交通系统供电的设备;——轨旁的控制和整流设备,包括用于功率因数补偿装置;——除受流器和相关的回流导体以外的轨道沿线供电接触网,包括轨道交通系统内用以转换牵引电压的变电站中的高压供电系统;——轨旁的辅助电源设备,包括向货运编组站、检修站和车站供电的电源;——与轨道牵引共用的其他非牵引供电电源。本部分给出的抗扰度要求适用于:——关键设备,如防护设备等;——与牵引电力导线相连的设备;——3m区域内的设备;——10m区域内的设备且与3m区域内的设备有连接端口;——l0m区域内的设备且连接有超过30m的电缆。使用于居民区、商业区和轻工业区环境的供电设备和系统,即使安装于牵引变电所范围内,也应符合其他相关的通用电磁兼容标准。本部分的抗扰度要求不适用于无法按表1~表6进行试验的电x设备。注:如18MVA230kV转换成25kV的电源变压器。本部分的要求也适用于地面装置。本部分的具体规定应与GB/T24338.1通用规定一起使用。国家标准《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5部分:地面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发射与抗扰度》由TC278(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分类:电气工程

更新:2025-01-16最后编辑

GB/T 24338.6-2018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5部分:地面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发射与抗扰度

名称:GB/T 24338.6-2018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5部分:地面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发射与抗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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