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 344-1999

摘要:DB63/ 344-1999标准1999年11月16日发布2000年01月01日实施,适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与采暖节能设计。暂无条件设置集中采暖的居住建筑,其围护结构宜按本细则执行。中文标题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更新:2025-01-14最后编辑

DB63/ 344-1999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名称:DB63/ 344-1999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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