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17-2018

摘要:HJ 817-2018标准2018年08月13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中文标题为《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更新:2025-01-16最后编辑

HJ 817-201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名称:HJ 817-201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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