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36.14-2014

摘要:GB 3836.14-2014标准2014年12月05日发布2015年10月16日实施,GB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可能出现可燃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危险场所分类(见注1、注2和注3),作为支撑正确选择和安装这些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基础。本部分适用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见注4),由于出现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可能产生点燃危险的场所,但不适用于以下场所:a) 煤矿瓦斯气体;b) 火炸药加工和制造;c) 出现可燃性粉尘或纤维可能引起的危险的场所(见GB12476.3);d) 超出本部分所涉及的异常灾难性事故(见注5);e) 医疗室内;f) 居民住宅。本部分不考虑间接损害带来的影响。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基于危险场所分类的主要原则和步骤一并提出。对于特定工业或特殊应用的危险场所范围的详细要求建议,可参照相关行业的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分类:电气工程

更新:2025-01-16最后编辑

GB 3836.14-2014 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名称:GB 3836.14-2014 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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