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668.4-2006

摘要:GB/T 12668.4-2006标准2006年03月14日发布2006年09月01日实施,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电力变流设备、控制设备和电动机的交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但不包括铁路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本部分适用于变流器电压(线电压)范围为交流1kV~35kV、输入侧频率为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至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对电压15kV以上的系统的要求未包括在内、由制造商和系统供应商商定。对于电压1kV以上、采用与低压变流器(低于1kV)连接的降压输入变压器和/或升压输出变压器的电气传动系统,GB/T 12668.2-2002适用。GB 12668.3-2003给出了电磁兼容性(EMC)方面的要求。IEC 61800-5给出了对电压1kV以上的电气传动系统的特定安全要求。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型、变流器的拓扑结构及其与整个交流电气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还说明了关于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拓扑结构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部分还给出了诸如控制方案、扭振分析的应用指南,并给出有关接地和电气传动系统部件集成的推荐方法。国家标准《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4部分:一般要求 交流电压1000V以上但不超过35kV的交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由TC60(全国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60SC1(全国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调速电气传动系统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分类:电气工程

更新:2025-01-14最后编辑

GB/T 12668.4-2006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4部分:一般要求  交流电压1000V以上但不超过35kV的交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

名称:GB/T 12668.4-2006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4部分:一般要求 交流电压1000V以上但不超过35kV的交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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