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DB4403/T 183-2021标准2021年08月18日发布2021年09月01日实施,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设计、施工、验收,己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按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动公交车、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的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要求,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可参考本文件。中文标题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更新:2025-01-15最后编辑
名称:DB4403/T 183-202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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