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222-2005

摘要:GB 6222-2005标准2005年09月06日发布2006年07月01日实施,此标准规定了并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105Pa(1.22105mmH2O)的天然气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此标准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由450(应急管理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分类:石油及相关技术

更新:2025-01-14最后编辑

GB 6222-200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名称:GB 6222-200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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